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或者一级();宁夏银川建设项目投资、宁夏投资管理、银川股权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承包、铁路建设、铁路养护、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城市轨道建设、**公用事业、水利水电建设、机场建设项目、住宅建设。
2、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3、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4、有**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经营记录。
选择门当户对、适销对路的产业资本。不同于广撒网的对接创业投资模式,因为这两年的一级资本市场风起云涌,出现了很多新创的公司和早期机构,往往还没有成名或成功的**案例,还没有厚积薄发的行研基础和投后系统,往往采取广种薄收的大撒资方式,以机会导向为主。而产业投资人则不同,产业集团本身在行业里已经做到数一数二,链接和吸纳的项目也以互补型和增强型的强业务关联项目为主。而其战略投资部也往往是伴随企业一起成长起来的产业运营者,所以其往往关注其主赛道和副赛道的项目情况。宁夏银川建设项目投资、宁夏投资管理、银川股权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承包、铁路建设、铁路养护、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城市轨道建设、**公用事业、水利水电建设、机场建设项目、住宅建设。
对于*城市而言,创业环境、创业者、创业资源比较集中,很*形成高举高打的高维态势,除非万不得已,很少委身产业资本,而不管是哪个阶段,往往是转身离开再创业。但对二三线项目而言,建议主动对接当地的产业资本和产业资源,区域性的产业资本在选择项目时,往往存在经营半径问题,所以更适合当地产业资本的对接。
(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1.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建设项目,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宁夏银川建设项目投资、宁夏投资管理、银川股权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承包、铁路建设、铁路养护、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城市轨道建设、**公用事业、水利水电建设、机场建设项目、住宅建设。
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
3.专项承包
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建设项目经费,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建设项目处罚,故称专业承包。
4.“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